不信《玉歷寶鈔》的惡報
第五節 近時果報四則 (三)
三、毀謗害命、冤魂索命
曹娥鎮下沙地方,有李氏的家族,族大丁旺。
族中有位李某,年約三十餘歲。家境小康,很夠溫飽。以耕種自樂,無求於世人,大家都稱讚他快樂如同陸地神仙。
誰知道,有一天,李某突然敲凳子、拍桌子,聲言要索命。拿起刀子,就要自殺,力大無窮,親友眾多,也難保護他。
他時時疾言厲色地說:「我本來可以不死的,由於你在山匪面前說了我幾句壞話,害我慘遭山匪殺害;我死後,全家也因而全部死亡。都是你一個人害死我全家的!這個冤仇我那能不報?
現在已經探知仇人所在,也稟告閻王,准許我前來索命。所以率領全家的冤魂,並且邀集親鄰好友,一齊前來此地索命。你們大家雖然想救助,也是無益的。」
李某的家人及親友等人,看到冤魂索命,嚇得跪下膜拜不已。有的答應燒紙錢金帛給祂們,有的許願請僧道來誦經懺悔,超度祂們。
說完,李某似乎稍微安靜些,眾人的看管也逐漸疏鬆。李某自己也覺得好了,向眾人說:「不必守護了!」
親友們仍舊不放心,每天還是留有四、五人看守著。
有一天午飯後,親友的防守稍微疏忽,李某突然大叫救命,狂奔而去。他的速度如同閃電一般,四、五位親友上前拖拉他,都被打倒。
從下沙中往百官方向飛奔,口中還大呼救命。這時,恰好有位孔武有力的孫七,從百官方向過來,見到這情形,就將李某的頭髮拉住不放。
豈知孫七雖有千斤之力,而李某掙著性命向前衝,以致頭髮被拉脫下來。他的人則如箭一般,穿入江心淹死了。
這是光緒十五年間發生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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