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信《玉歷寶鈔》的惡報
第一節 潘仰之不敬信《玉歷寶鈔》的惡報
潘仰之,是桂東縣的讀書人,平生喜歡毀謗善書。
他閱讀《玉歷寶鈔》之時,在他所讀的第一張上「見死鬼帶枷」一句旁,用硃筆旁批「是之至」三個字。
從第一殿起,用黑筆塗掉,到第四殿,又用硃筆塗掉。
在第七殿「飲酒費用高過本身日常應用銀錢之數」一句上,用硃筆大大地寫上「可笑」二字。
在第十殿「癡心曲從」四字旁,用墨筆寫上「婦人自己尋死,與男子何涉」。
在轉劫所章上,用硃筆寫上「亂說」兩個大字。
在孟婆神章句中,用墨點去數行。在「苦根難斷」四字上,用硃筆圈了又圈。在「又復作拋屍之鬼矣」一句上,圈上九圈。
以後的內容,不是畫叉,就是塗掉。一直塗到「是時彩霞遍地,觀音菩薩下降」句。這時,忽然火光沖天。
仰之大驚,跳了起來,從窗子破窗而出。到了外面,突然雙手爬地,兩腳一起翻轉過去,倒在木籠子裡,一動不能動,好像被綑綁住一樣。
他的妻子訇(音:ㄏㄨㄥ)氏,從夢中驚醒、裸體逃命,從仰之身上跨過,讓仰之見到妻子的醜態。
他的兒子聽到喊聲,莫名其妙的捧出《玉歷寶鈔》交給隔壁的老先生,卻又轉身進入房內,想撿取財物,而被火燒死。
當時,仰之已中火毒。自知罪業深重,此劫難逃,嘆口氣對眾人說:「世間的人千萬不要像我一般刻薄,毀謗《玉歷寶鈔》,以致招此現世報。」說完即死。身上的肉被火燒得糜爛,眾狗爭著撕咬。
他的妻子逃出後,因為羞憤難當,於是遠奔他鄉。在路上被乞丐強姦而留下,她年方三十三歲,姿色也不錯,但是因為與乞丐通姦,以致親戚們一概不願認她。即使改嫁乞丐,也不願接受她。
不久,乞丐去世,又同以前的僕人,搬到遙遠的麻地。此後不再有人知其行蹤了。
以上的故事原記載於東阜《玉歷寶鈔》增編的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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