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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行、印贈《玉歷寶鈔》之善報

 

第七節  周匯淙記玉歷解釋冤仇的事蹟三則

 

一、賴帳復殺人,冤魂附體索命

 

詹澤林先生,徽州休寧人,年二十一歲。他的伯父一向在漢鎮蘇松茂硃店幫忙貿易的事,澤林也隨著學習生意之道。

 

他的伯祖住在公菴江姓的房屋處,已在道光十四年去世。澤林每晚必回來此處守臥。

 

有一天晚上,他突然發狂,大聲說:「我姓王,名翠,附身道說冤情:『我前生的丈夫也姓王,名元,是浙江嘉興縣人。詹澤林前生名叫吳耀珍,是江西南昌縣人。

 

吳耀珍到淅江作客,與王元認識,二人感情很好。王元曾付給吳耀珍一千兩紋銀,請他代為做生意。

 

幾年之後,王元向吳耀珍索討本銀,豈料吳竟昧著良心不認帳。以致王元忿怒之極,拿起刀要殺吳耀珍。吳接住刀子,反過來殺死了王元,逃回南昌。

 

我王翠於是向嘉興縣令控告吳,並隨著發票、拘拿文書到南昌拘拿吳耀珍到案,訊問屬實,定罪後發配充軍。這是乾隆五十九年的事。

 

到嘉慶六年,吳耀珍遇到皇帝的恩赦,放回。我王翠由於夫死無依,一身蕭條,聽到他恩赦回家,只得奔赴他家,向他索回所欠的一千兩紋銀。

 

可是吳耀珍仍然分文不給,甚至於閉門拒客。我王翠孤身一人,生活毫無著落,一氣之下,自縊於吳家門口。

 

吳耀珍一見大懼,但仍然逃避於外地。不到二年,就死亡了。

 

到嘉慶十九年,吳耀珍投生於詹姓人家,就是今天的澤林。我王翠魂留枉死城,不願投胎。三十多年來,由於含冤莫白,一心一意地要找機會報仇。

 

一縷孤魂,遍找各省,都找不到。今天我來到漢鎮,被我找到,必定索詹澤林的命回去抵償,以消夙恨。』」

 

每天一到晚上,王氏必定附身幾次,使詹澤林用自己的拳頭槌擊自己的頸部,或咬自己的手臂等處,弄得頭、頸、手臂皮開肉綻,血肉淋漓。見到的人莫不心驚肉跳。

 

當時同菴而住有位汪朗亭先生,年已七十多歲。勸王氏說:「聽妳所說,好似確有其事。但是,冤可解而不可結。冤冤相報,循環沒有了時。至於祢說,紋銀未還,魂魄無有歸依處一事。我們願意請高僧,有道行的道士,代作冥福。一方面救詹澤林的命,一方面超度祢往生福地,豈不是兩全其美?」

 

王氏勉強地答應說:「我的丈夫王元與我同來。船泊在朱家巷河邊。既然承你解釋恩怨,解送回家,須辦一艘大船、男女鞋襪二雙、冥資十千。另外,上船開行之時,須另辦神福,給水神犒勞。」

 

汪先生於是照所吩咐的備辦餞送。完事不到二天,王氏仍然附詹先生的身體說:「妾夫王元,已奉令投生,因為還停留在投生的半途,等到陰曹的文旨一到,才能發放。今天我來,一定索回詹澤林的命。」

 

此後,每天的情形,愈來愈嚴重。眼看著詹澤林即將不保。恰好漢鎮的姚耕心先生聞知此事,就來與汪朗亭相商:「我看此件事的冤結,非印送《玉歷寶鈔》一書,不可能解救。

 

姚家以前曾超渡亡母周氏,印送五百本的《玉歷寶鈔》,夢中指示,已轉生人世。

 

姚子文曾因母親患病將死,發願印送五百本,病立即痊癒。

 

所以這事絕對可以施行。詹澤林雖然財力不足,我們可以一起為他負擔。」

 

於是代詹先生作疏文一道,焚告願意印送《玉歷寶鈔》五百本,並且設壇演送《救苦真經》與放燄口一臺,解冤釋結。

 

不久,在六月二十八日夜間,王氏附身說:「玉帝回文已到,我可以超生,投胎到原省;而與詹澤林的冤結,也可以解開了。」

 

七月初一日,胡善培先生率領多人,代詹澤林延請有道高僧誦經。到初六日,誦經完畢。此日詹澤林睡後,魂魄隨同王氏來到東嶽廟的神明之前。受到三十大杖的毒打後,由王氏具結了案。

 

詹澤林醒後,對著大眾驗視,兩腿紅腫,杖痕還在。從此之後,王氏就消失無蹤了。

 

二、附記

 

周匯淙先生為此事附記說:「姚耕心先生,勇於行善,已非一次。此次又與胡先生、汪先生解開此案的冤結。為了想要推廣流傳,以戒惕世上那些昧著良心、貪財謀命的人,於是將此事寫成文稿,吩咐我訂正。

 

我很贊賞姚先生先之善行,就根據他的善意,據實附記,一字無欺。以表現《玉歷寶鈔》此書,印贈的應驗,如響斯應。」

 

三、前生姦淫、此生鬼打吐血報

 

楊誠齋先生說:「我讀了周匯淙的附記,想起了家鄉有一婦人,白天被鬼打,吐血將死。

 

她自己說:『前生為人時,曾強姦一童子,童子害怕、羞恨,自殺而死。現在前來索命,恐怕逃不過了。』

 

她的丈夫發願印送三百本《玉歷寶鈔》,代為超度,並設齋醮,代念《救苦真經》。

 

經過三天,病竟痊癒。此事與詹澤林的事,事理暗合。

 

破相論20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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