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認為,「貪、瞋、痴」是我們人類的三種根本煩惱,稱為「三毒」。其實我們每一個人,都不能避免起瞋心,只不過有一些人是瞋恨在心裡,沒有表現出來罷了。
可是有一些人往往會把心中的瞋恨從身、口的行為中發作出來,無論是表現在言語或身體上,都是既傷己又傷人。所以,我們通常會把瞋譬喻為火,又稱為瞋火,是因為它像火一樣會使我們失去清涼的智慧。
如果我們能夠保持平心靜氣,就不會有瞋恨心了。可惜的是,要一直保持心靈的平靜,並不是件容易的事。瞋恨的起因,一般認為是外在環境無法獲得滿足,或者不能讓人順心如意,而使人的內心產生衝突而生起瞋恨心。
但有時其實是自己內在的關係,例如他人並沒有妨礙我們的工作,只是自己看別人不順眼,莫名其妙地就生起氣來。所以外在環境的原因,有時是個人自以為是,但並不一定是完全客觀,也不一定外在真的有什麼人事物讓人瞋恨,即使自己已經氣得半死了,他人也未必會知道。
另外,瞋恨不一定是對外的,有時是自己內在的煩惱,譬如有的人會恨自己的能力不足、福報不夠,或恨自己不夠聰明、努力不夠等。雖然自己恨自己不會傷害別人,但是心中有恨意總是不好的,尤其當自己恨自己到了極點時,就會開始處罰自己,而對自己最大的處罰就是自殺。
因為討厭自己這麼差勁,於是覺得實在是生不如死,不如死了算了。
由此可知,瞋恨會帶給人非常大的禍患,一定要適時化解瞋心。化解的方式有兩種:首先是觀念的化解,其次是方法的修行。
首先,要從觀念上來化解,仔細分析瞋恨發生的原因,並進一步思考:瞋恨對我們究竟有什麼影響?經過一番理性的分析之後,在觀念上就會知道無論是恨人或是恨己,都無濟於事,倒不如從改變自己、改善處境做起,這要比用恨或瞋的情緒面對問題要好得多了。
如果不管怎樣分析、解釋,都化解不開瞋恨心時,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多拜佛、念佛、讀經或打坐,這些方法都能夠化解瞋恨的情緒,幫助人透過修行消業。但是如果我們面對問題沒有慚愧心和懺悔心的話,業還是不容易消解的。
其實,無論是哪一種修行方法,都是要我們學習慈悲,不僅對待眾生要慈悲,對自己也是一樣。對己慈悲,就是要用智慧來處理自己的事,凡事不要感情用事,那麼容易動氣、動情緒。而對人慈悲,就是不管他人有理或沒理,都應該原諒他,就像我們也希望別人能諒解我們一樣,要將心比心。如果我們能以身作則,或是設身處地諒解他人,瞋恨心就會慢慢地減少了。
對方惹你生氣不要上當
生氣的原因很多,有的是身體上的問題,有的是觀念上的問題,有的是氣候、環境的關係,甚至是他人帶來的煩惱。由此可知,生氣的因素不一定完全由自己控制,也不一定是自己修養不好。
不過,話說回來,如果修養夠好,縱然有各種因素使自己生氣,還是可以用智慧來化解。生氣在表面上是生別人的氣,好像令別人痛苦,但實際上對自己最不好,自己才是最大的輸家。因為生氣時,心臟跳動得厲害,導致臉紅脖子粗,血液循環和呼吸也會變得不正常,甚至還會分泌腎上腺素,這些因情緒變化造成的生理反應都對身體有害。
有些人認為生氣也許能控制、威嚇別人,或者讓別人屈服,但這種方法用一、兩次可能有效,經常使用就不靈了。雖然有時候不是真正動肝火的生氣,而只是一種表達方式;但如果是打從內心產生要對付、征服、壓制別人的想法,那就需要反省檢討了。
有些人因為無法壓制怒氣,就以為生氣是正常的,還理直氣壯地說:「任誰都會生氣!」所以既沒有想過要讓自己不生氣,也認為不生氣才是難過的事。在這種放任的心理下,便漸漸養成易怒的習性。一旦生起氣來,臉色就很難看,讓人一看就害怕,只好勉為其難的讓他三分;雖然生氣可能讓他佔到一點便宜,卻失去了友誼、健康與平靜的心,損失最大的其實是自己。
例如,夫妻或朋友之間的吵架,如果一方先吵,另一方可能會吵得更凶、聲音更大,往往鬧到拳腳相向、不可收拾的地步。或是像媒體經常報導一言不合就把對方打死的新聞,甚至只因為瞪了對方一眼就被殺死,這些殺人的人,始料未及自己會氣憤到動手殺人,他們大多是一時衝動,控制不了自己而鑄下大錯。
既然生氣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,反而會讓事情變得更糟,那麼學習控制自己的心理狀態,便是生活中必要的情緒管理。從佛法的觀點來看,可以試著從兩方面來改善:一是觀念的調整,另一是方法的輔助。
所謂觀念的調整,是以「因緣觀」來觀照自己。透過觀照來覺知:生氣的對象不一定是值得生氣的,生氣的事不一定是需要生氣的,解決問題也不一定非生氣不可,生氣通常只會讓情況更糟。如果能夠明白,讓你生氣的人與事都不過是因緣假合,並不會永遠存在,你就不會再生氣了。
在方法方面,當你感覺到快要生氣時,可以立刻將注意力轉移到鼻孔的呼吸,感覺、體驗、享受自己的呼吸,漸漸地,心情就會平靜下來,不再那麼氣憤。
你也可以試著這樣想:「可能是對方有意要惹我生氣,希望我發脾氣讓自己痛苦,所以千萬不要上當。」既然不願上當,就要一笑置之,這樣就不會氣壞自己。
